2022年3月10日晚8.30分,忻州市忻府区东楼乡东楼村背后有村民焚烧秸秆,焚烧范围面积巨大,远远的就能看到火光冲天,8.40分给东楼乡乡政府周书记打电话反映此事,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只能以短信告知,并发送了现场着火图片。截止到晚上11.30.再次路过该处着火点发现,火势依旧在蔓延,现场没有任何防火人员到达。火势已经整整烧了三个小时。
山西省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现就促进小麦、玉米、高粱、水稻、薯类、油料和杂粮等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并提出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逐步实现秸秆全量综合利用。各级人民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工作奖惩制度,对工作中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露天焚烧且后果严重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谁点火,谁坐牢”,这是现在在农村能经常看的标语,如此高压环境下,东楼乡村民却还敢大范围焚烧,是乡政府宣传以及监管不到位还是什么原因,我们不得而知?发生火情后,乡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人,应该高度重视,不该松懈。
(随手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