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3日消息(记者汪宁)近日,上市公司中青宝董事长强制要求员工“五一”加班且没有加班费,并称“不服的马上炒掉”一事引发热议。目前,中青宝公司已发布致歉声明,表示会严格执行“五一”休假及加班制度规定。现实中经常会遇到违规加班的情况,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对此,法律专家支招,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拨打12333(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必要时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涉事公司致歉声明
“不加班就炒掉”是否违法? 律师:强制加班行为涉嫌违法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鑫月表示,强制加班的行为涉嫌违法。本次事件中,“不加班就炒掉”的言辞虽恶劣,但实践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加班为理由将其辞退,是否合法,需结合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因此,如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因生产经营需求安排员工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安排劳动者加班。如仅因员工拒绝公司强制安排的法定节假日加班,无其它情况,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则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法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属于违法辞退。”王鑫月说,此外,劳动者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情形的,用人单位不能自主决定以补休形式替代支付加班费,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日常工作中遇到此类情况,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鑫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即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拨打12333(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如仍得不到有效解决,应及时收集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王鑫月说,遇到劳资纠纷,劳动者往往因嫌麻烦、嫌花钱、怕败诉,不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者少之又少,劳动监察部门也很难拿出大把时间去解决每一起劳资纠纷,无形中给劳动者增加了维权难的印象,更不用谈去申请仲裁。
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数据看,近年来我国城镇职工劳动者周工作时间都在46小时左右。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表示,很多劳动者并不完全厌恶或者反对加班,其反对的可能更多是加班无加班费或不能调休等问题。此外,按照现行法的规定,劳动争议裁判中,加班的举证责任原则上在劳动者,很多单位可能通过不考勤的加班、加班审批制度等进行规避,导致劳动者无法举证、无法主张加班费。而从行政救济来看,很多劳动保障监察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不到位,劳动保障监察的力量比较薄弱,这些都导致了劳动者的维权难。
专家:治理超时加班是个系统工程
“现行法中加班需征得劳动者和工会同意的规则、加班费规则、加班时间限制规则,以及保障上述规则落实的劳动监察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超时加班的问题,但仅靠现有制度却不足以彻底解决。”沈建峰说,因为治理超时加班本身是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观念的变革。如树立“拒绝不合理加班”意识,完善劳动法工时制度的配套制度,以及最低工资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制度等的配套完善。更重要的是,完善调整劳动法制度,加大劳动监察的人财物保障和队伍建设等。此外,还应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让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落到实处、长上“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