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我发了一篇公众号文章《不知道有问题的本身,就是最大的问题》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3Mjk0MjIxMQ==&mid=2247488788&idx=1&sn=1a74751bf322c6c9235153e699d4272f&chksm=fcc867f8cbbfeeeef5e4e006eae849934bcf79a18402657f352713e8f8c9443398e01439d118&token=1588246739&lang=zh_CN#rd
其中有这样一段话:刘姝威这样的人,其他问题我不评论,而对其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我认为是有很大问题的。特别是最近,她又被格力电器派去格力电器控股的盾安环境公司做独立董事了。你想,这样的独立董事,能独立于格力电器,自己独立理事吗?我是怀疑的。这里就不说她在万科和格力是如何发挥自己独立的作用了。
格力电器派自己人去控股子公司盾安环境出任董事,无可厚非。但是,居然连独立董事也派去同一批人,可见这样的公司就不是没有问题了。
这世界不存在没有问题的公司,也不缺发现问题人。最缺的是解决问题的人。因此,无论是万科还是格力,有问题不可怕。但是,如果不知道有问题,就不可能出现能解决问题的人,这才是最可怕的。无论是公司,还是我们投资者个人,都是同样的道理。
令我没有想到的事情是,中午就看见盾安环境公司公告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了。要求盾安环境: “说明你公司董事会提名的三名独立董事是否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第 2 六条“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及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5.4 条“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三)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在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 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等的规定。请你公司律师进 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显然是深交所都看不下去了,不得不发文问盾安环境,实际上是问格力电器,任用自己公司的独立董事,来担任自己控股的子公司的独立董事是否合理合规了。
格力电器作为一个上市多年的世界五百强企业,为什么还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不得不令公司,特别是作为董事长的董明珠反思了。
若说格力电器的网店称作“格力董明珠店”,最初可能不是董明珠自己先出的主意,而是底下人拍马屁,董明珠不反对而造成的结果。那么像现在这样将格力电器的独立董事全部搬去盾安环境,明显不合适不合规的事情,居然也能做出来,显然不是底下工作人员,而是董明珠的主意了。董事会其他成员未必不知道不合适,但是,没有人愿意发声提出异议。若是公司自己的人,害怕得罪董明珠,不敢说也就罢了。为什么那几个独立董事,也不敢独立发表意见。难道他们真的以为自己去盾安环境是合规的吗?我不信他们都不懂。
现在的格力电器确实有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董明珠一些明显做得不合适的事情,公司内没有人敢提出异议,哪怕提醒一下董明珠。这些人难道真的是维护了董明珠的个人权威吗?我看未必。其中有的人可能是考虑自己的饭碗能不能端牢靠,是不是还有人是等着看董明珠出丑闹笑话故意不说呢?
我就不信格力电器公司没有明白事理,真正为公司好的人。格力电器上百万股东,不希望公司都是仅仅对董明珠个人唯唯诺诺的人在做事。此时此刻,格力电器正在召开股东大会,希望有参加会议的人,有人看见这篇得罪人的文章转发给董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