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改善孩子伙食,7次调换标签“买”走高价海鲜!

发布时间 :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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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对一起以调换标签方式

低价购买海鲜的盗窃案

提起了公诉

 

2021年10月下旬的一天,盒马鲜生超市的员工在盘点海鲜产品时,意外发现数目有点对不上。通过调取店铺内的监控,员工们锁定了一名嫌疑女子,于是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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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画圈女子)

 

经调查,女子姓曾,是一名家庭主妇,有两个孩子。据悉,曾某的两个孩子都喜欢吃海鲜,但因家庭经济条件不宽裕,无法满足孩子们的愿望,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曾某得知盒马鲜生超市采用的是自助收银的方式,她就想到了利用低价标签替换高价标签,再到自助收银台去自助付款的方式,以此来盗窃价格较高的海鲜产品。

 

“曾某的消费记录显示,她一般选择30-40元不等的低价标签,将低价标签贴在波士顿龙虾、面包蟹、大闸蟹等价格较高的海鲜商品上,以此来达到低价购买昂贵海鲜产品的目的。”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自2021年10月份起,曾某先后七次在盒马鲜生超市,采用调换低价标签购买高价海鲜的方式,盗窃各类海鲜产品,经鉴定价值为33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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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画圈女子)

 

到案后,曾某表示十分后悔,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她主动地向被害超市赔礼道歉,赔偿了全部损失,并取得了对方谅解。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本案中,曾某盗窃海鲜产品的价值已经达3359元,同时盗窃的次数达到了7次,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

 

今年6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对曾某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期,法院将安排该案进入庭审阶段。

 

来源:长沙政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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