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圆花香 平安相伴

发布时间 :2023-10-03 16:29

文章来源 | 北京市检三分院

中秋节、国庆小长假即将到来,在选择诗和远方、回家团圆的同时,请一定要注意安全出行!快来和小编一起学习安全知识吧!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2020年4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全国各地开展。“一盔”是指安全头盔,“一带”指的是安全带。



如果您是电动车、摩托车骑行者,请一定要按规定上牌,行驶过程中坚决做到:电动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头盔;不要让孩子站立或坐在脚踏板上;避免加装雨棚或挡风被。另外请家长们也帮助孩子养成主动佩戴头盔的好习惯,给孩子选择一个合适的、安全的头盔很重要。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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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时,佩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头盔。


“安全带是生命带”,主要起到固定作用,能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护驾乘人员身体少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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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罚则,号称最严

酒驾一直以来都是交通安全领域的重大问题。



1.酒驾醉驾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 ml,小于80mg/100 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这意味着,即使喝一点酒也可能达到超标的程度,因此务必杜绝在驾驶前饮酒的行为。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 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


2.处罚情况

被认定为酒驾,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还将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酒驾人员的血液检测结果将成为定罪的直接证据,而被判酒驾的车主将面临罚款、吊销驾照、拘留等严重后果。


3.交通违法查询

为了加强酒驾的监测和打击力度,交管部门将大幅增加交通违法查询的频率和范畴。不仅仅是在交通违法行为现场进行核查,还将通过公共场所和特定时段进行随机检查。


4.社会监督

对于酒驾行为的监督将进一步加强。除了交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加大,社会各界也将继续发起针对酒驾的宣传和监督活动。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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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聚餐聚会较多,要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酒后驾驶。


驾车出行时,要牢记安全第一,切勿疲劳驾驶、超速行使、强超强会,杜绝无证驾驶,注意礼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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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行车,要保持安全车距,遵守规定车速,遇交通拥堵,切勿随意穿插、占用应急车道。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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