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追踪|内地校园3次铊投毒案 凶手最高获刑11年 仅朱令案未破

发布时间 :2023-12-24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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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清华大学“铊中毒案”受害者朱令12月22日离世,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朱令官方公益平台微信公众号“令爱相随”今日(24日)发布讣告指,请记住“铊”这个普通的化学元素,将永远与朱令这个名字牵绊在一起。翻查内媒报道,内地校园不止一次发生“铊中毒案”,惟仅朱令案至今未破。

朱令离世。 (网络图片)

 

三起校园“铊中毒案” 仅朱令案未破
 

1994年11月,清华大学学生朱令在校期间出现铊中毒症状。警方调查发现,朱令于1994年、1995年遭人两次蓄意用致命化学物铊下毒,而朱令的室友孙维有重大嫌疑,且她也是有机会从清华大学实验室取得“铊”的学生。但因为案件缺乏证据,公安机关在1998年解除对孙维的境管和嫌疑人身份。孙维改名孙释颜移居澳洲,此案也成为一桩“悬案”。

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发生了全国大学校园里第二起“铊”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龙很快被公安局扣押,最终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王某龙与江某同班不同寝室;与陆某光同寝室不同班。王某龙曾交待,过去江某与他关系好,后来却疏远他了,所以投毒。为实验投毒量,他把陆某光当作实验对象,也投了毒。王某龙交待了投毒的一些情况后,医院对两名受害人及时用了解药,方转危为安。


2007年6月,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发生三名大学生铊中毒事件。学生常某因对三名同学心怀不满,产生了报复之心。网购硝酸铊,溶解后用注射器注入三名同学水杯中,致使他们中毒。发生铊中毒后,3名中毒学生经过救治康复。


铊无色无味毒性强 及时治疗很关键

 

“铊”,名字源于希腊语中的“thallos”,意思是“绿色的嫩枝”。对陷入铊中毒事件的受害者而言,“绿色的嫩枝”已成一场噩梦。

 

资料显示,铊是剧毒金属,一般成人最少致死量约为每公斤体重12毫克,不足1克即可致死。由于铊盐为无色、无味的结晶,溶于水后又没有特殊口感,所以难以察觉,成为防范弱点。

铊(网络图片)

作为一种极强的神经毒物,铊可经皮肤吸收,对肝、肾有损害,吸入、口服可引起急性中毒。急性铊中毒有一定的潜伏期,一般接触12~24小时中毒者即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在接触12小时至数日后,中毒者可出现四肢疼痛、麻木、无力等周围神经损伤表现,还可逐渐出现头痛、睡眠障碍、焦虑不安、意识障碍、视力减退等中枢神经系统和颅神经损伤表现。

 

早期诊断、及时治疗,是提高铊中毒治愈率的重要因素。但由于多数中毒属于投毒所致,因而中毒原因是隐匿的,以致患者反复求医却难以确诊。实际上,依据患者早期出现的消化道症状,伴随出现的周围神经损伤和脱发等典型的临床表现,再结合尿液、血液的铊定量检查,便可确诊。

 

普通市民平时的生活中会不会遇到铊中毒风险呢?据科技日报早前报道,时任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朱宝立指,由于铊属高毒类物品,购买、使用都需凭借特定单位给出的供给证明,再经过包括公安部门等层层审批下发方可获得。所以,除非人为引起,否则普通居民接触不到铊,铊中毒也不可能大面积发生。


朱令案让“铊”这一化学元素进入大众视野,亦对往后的校园投毒案有参考意义,惟近30年过去,当事人朱令已经离开人世,但案件真相却迟迟未到。

 

“如果冥冥中真有神灵满足这世上每个人的生日愿望,只求你魂魄不散,天上有灵,帮我们昭示出一条为你沉冤得雪的路。”朱令,一路走好!

 

新聞来源: 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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