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小检 · 新闻播报 【男子借名买房妹妹拒过户索赔被驳,法院:借名买房是事实,但不排除损害案外人利益】8月15日,据广州日报:2007年6月,婚姻不顺的老王与妹妹小王、妹夫小李口头约定,借用两人名义买房,一切费用由老王承担。2020年6月房贷提前还清,妹妹、妹夫却拒绝过户且更换门锁、挂盘销售。父母亲友多次协调无果,老人将两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并赔偿500万元。法院指出,老王能提供全套购房原始凭证、阐述房款来源、支付方式等,并提供票据、银行流水,且2007年来老王就一直居住在所购房中。小王、小李虽为名义上的购房人,但无法证明房款来源。法庭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借名购房关系,但因老王借名购房时仍在第一段婚姻存续期间,无法排除老王借此损害案外人利益的情况,因此驳回老王其他诉讼请求。 九派新闻的微博视频
发布时间: 2023-08-17 0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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