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瞧法治社会天津的司法公信力→崔武学律师独任仲裁员所做(2008)津仲裁字第257号裁决书本委认为2007年6月20日李孝明已经配合徐玉强领取产权证!王业香李冰曹伟三名法官所做(2006)二中行初第0032号行政枉法裁定本院认为原告6月19日领取产权证10月20日提出诉讼超过三个月诉讼时效!
天津徐玉强
瞧瞧法治社会天津的司法公信力→崔武学律师独任仲裁员所做(2008)津仲裁字第257号裁决书本委认为2007年6月20日李孝明已经配合徐玉强领取产权证!王业香李冰曹伟三名法官所做(2006)二中行初第0032号行政枉法裁定本院认为原告6月19日领取产权证10月20日提出诉讼超过三个月诉讼时效!